最高法要求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最高人民法院7日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辅导报告,院长王胜俊在会上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紧迫。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王胜俊指出,要着力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研究。当前,要突出抓好《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培训,为《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王胜俊要求,要着力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运用法律正确审理各类案件,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一切审判、执行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努力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要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要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王胜俊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要更加注重理论研究,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三个至上”、司法核心价值观、能动司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等重大理论课题,深入研究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修改法律,完善法律体系提供理论依据。要更加注重参与立法,认真做好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参与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调研论证,向人大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要更加注重司法解释工作,紧紧跟上立法步伐,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适时制定司法解释,指导审判实践。要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