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人都不在原籍工作生活,离婚一定要回户口所在的吗?
异地离婚何必跋山涉水,先诉后调离婚轻而易举!
律师指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协议,可先向法院起诉,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也可以达到离婚目的。(条件是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案情介绍:
李先生和妻子都是四川人,大学同学。早年在家乡时关系就很好。大学毕业之后,按照当地习俗,俩人就在家乡把婚事给办了,也进行了婚姻登记。然后一起来到他们喜欢的大连创业。多年的艰苦奋斗,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随着财富的增加,俩个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感觉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愿望,都同意离婚,也达成了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和儿子的抚养问题也都有了一致的意见,但是当俩人来到大连的民政局要求离婚时,却被告知由于双方的户口仍在四川,结婚登记也在四川,应该回到四川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在大连办理。这让李先生夫妇很不能理解,难道好聚好散的事情也要千里迢迢地赶回老家吗?
律师分析:
辽宁祥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建文指出:本案的焦点在于异地离婚如何快速便捷。
《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情况下,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地工作,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和子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诉诸法院。《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也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没有经常居住的,原告可以向现在居住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
一旦发生异地离婚问题,想要省去麻烦和奔波,可以选择走另一条途径:诉讼。前提是满足在居住所在地居住满一年。虽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协议,但是通过法院解决离婚问题仍然是不被法律禁止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做一个变通,先向法院起诉,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协议,同样达到离婚目的,也省去了长途奔波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