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一、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 话:
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 话:
三、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大连市 区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机器设备(见交接单)在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租给乙方等 人作为 使用。
四、租赁期限
4.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期届满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五、租 金
5.1 该房屋为月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2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 由甲方承担,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但与乙方使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 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签署本合同同时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6.2 该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相关义务,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可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违约金、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期内,如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前述款项及费用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后,应将该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乙方。
七、甲方承担责任
7.1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乙方在承租试用期间,如出现需由甲方负责维修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7.2 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并保证共有人同意出租该房屋。同时,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出租、转让、查封等权利限制和相关债务,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3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该房屋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7.4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付乙方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煤气、采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的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7.5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金额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 个月租金的金额,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乙方承担责任
8.1 本合同因双方协议解除或租期届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租期届满之日迁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及甲方所属内部设施、设备及乙方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如有)完好无损的返还给甲方,如造成损坏,由乙方附则修缮或按价赔偿。
8.2 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自甲方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 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截乙方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8.4 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欠交5.2款中的各项费用达二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如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8.5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之5.3款项中的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无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并在甲、乙双方无任何协议在 日后或逾期迁出该房屋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文件、资料、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所在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证明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他处所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做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8.6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金额为相当于办合同约定的 个月租金的金额,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3、因国家政策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的,按《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细则》执行。
十、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提醒
1、 租赁当事人应向当地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向当地派出所办离职按责任登记
3、 租赁当事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 每次缴租日之前,双方应对房屋各项使用费用的阶段费用进行核对,以免造成长时间欠缴。
5、 甲、乙双方就有关本次租赁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已互验并认可
6、 甲、乙双方在签约时已见过对方本人或有授权书的代理人并认可对方的签约权利。
甲、乙双方对上述提醒事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签字(甲方: 乙方: )
十二、甲、乙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