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本罪的,一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的特殊规定:严重后果是指具有一下情节之一的:一是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上轻伤的, 二是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三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