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案例:一私家车半路抛锚坏在高速公路上,被拖到一家维修厂后,维修厂承诺话4千元给换上原厂件维修,可私家车重新上路仅一天就因新换的顶杆断裂导致发动机毁坏,车主不得不优化了3万多元重新维修。
侯建文律师点评:对于汽车配件市场以次充好的行为,作为维修厂家,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规定,即使是副厂件如果不合格也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作为普通车主,在修车时也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如果在路边店修车最好是能签订维修合同,对于配件是否为副厂件做好约定,同时要求对方出示相关厂家的出厂证明与合格证书,这样对自己就多了一份保证,如果今后发生争议也就有了证据支持。
源自2008-4-15 《半岛晨报》首席记者:纪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