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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近3万,他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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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建文  来源:2008-11-7大连晚报  阅读:

侯建文律师点评: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同时拥有几张信用卡的持卡人亦不占少数。可一旦他们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我国的刑法中规定有信用卡诈骗罪,只要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生活中经常有人为了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银行,从而导致犯罪。

作为信用卡的使用人,应该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不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的所有者最好设置为凭密码使用卡片,出现信用卡丢失的情况,应及时挂失。如果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使得信用卡被盗刷,则要自己承担这种风险。

                                                                                           源自2008-11-7《大连晚报》    记者:常可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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