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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维权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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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不公开留言,留言者登录后才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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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161.243
留言时间:
2006/12/25 19: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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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7 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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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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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跟亲生父亲在法律上脱离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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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190.216
留言时间:
2006/12/22 1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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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不可以 血缘关系无法断,再有父母的先抚养义务在先,等父母老了,子女必须近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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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4 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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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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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工伤的问题.
我父亲2004年12月,在单位工作中将左耳鼓膜烫穿,2005年5月已修补,2006年12月申请的伤残鉴定,12月21日出的结果是10级,因我父亲左耳烫穿后虽修补,但仍影响听力,并且也影响了右耳的挺立,经检查神经被烫坏,导致现在耳聋、耳鸣、头晕、战立不稳。
工伤伤残鉴定时,只检查左耳听力,不给检查神经方面的,说工伤认定时只认定了左耳,可这种后遗症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啊,
请问这种鉴定的方法对吗?我父亲打算去辽宁省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请问一般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结果会改变吗?
谢谢了,麻烦尽早给我回复,我父亲打算后天就去沈阳了。
还有,单位当时没给签合同,也没给交任何保险,以后和单位要工伤补偿时,是否可以要工作期间的保险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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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51.236
留言时间:
2006/12/21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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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已经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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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4 4: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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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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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首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为我们这些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 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通过降低基本工资的方法(工资总额不变),但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就降低了,从而减少了员工的加班费,侵犯了我们劳动者的权益,请问公司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吗?我们必须无条件接受吗? 另外我想请问一下,劳动法中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合同中所签的每月工资栏中金额(在没有额外说明的情况下),就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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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181.222
留言时间:
2006/12/19 19: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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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基数不是基本工资,应该是工人正常上班工资收入的总和。 你公司的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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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0 1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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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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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连高新园区双D港一私营企业工作7年,一直没有签定正式的合同,但是公司一直在给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0月末公司以我的工作表现不好为由辞退了我,但是虽然几次去找公司主管领导,9月/10月份工资一直没有给我结算,其理由是我经手的一些工作还没有处理完毕,我认为此说法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其将工资结算的时间由原来承诺的12月份又拖到明年1月末。对此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追回我的工资呢?需要准备那些材料,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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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24.145.17
留言时间:
2006/12/19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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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处理(不是必经程序); 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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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0 9: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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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术后感染的补偿办法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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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手术后,住院期间伤口感染,如属于医疗事故,可获得哪些相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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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7.208.148
留言时间:
2006/12/18 14: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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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医疗事故; 认定为医疗事故后的损失情况,主要依据你的受损失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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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20 9: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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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构成犯罪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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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者,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构成犯罪吗?以何种名义,如何起诉?需要何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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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155.161
留言时间:
2006/12/17 12: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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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如果后果严重,构成犯罪。 需要加害的证据,还有伤情后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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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17 1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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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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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咨询一下,我是两个人开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人各占股份50%,他是法人代表,我们公司开立半年时间,可是一直没有盈利,我们不想继续共同经营,如果一个人转让股份给第三人应该如何处理?
还有:我们虽然验资时一定金额,可是验资之后我们就将钱取出一部分,实际的投资额很少,这怎么处理?谢谢~~
我的邮箱:taotao.nicole@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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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0.163
留言时间:
2006/12/16 18: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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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可以电话咨询,不方便公开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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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17 1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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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后还有事实婚姻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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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但是94年后结的),有两个孩子,离婚后财产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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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01.170.185
留言时间:
2006/12/14 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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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94年2月1日之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就不承认存在事实婚姻了。 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但是在处理起来和存在婚姻状态的情况还是有区别的。 有具体问题的话,和我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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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15 5: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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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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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可以比照《劳动合同法》草案判断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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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9.44.96.101
留言时间:
2006/12/14 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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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没有出台的法律不能使用,可以适用《民法通则>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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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侯建文律师
回复时间:2006/12/15 5: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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